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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外国对华钢铁产品贸易保护措施一览
2026-04-1013

◆埃及对进口钢坯、热轧板卷、冷轧卷材等实施保障措施

  2026年4月8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埃及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埃及正式对进口钢坯[Semi-finished product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 (billets)],热轧板卷[Hot Rolled Flat Steel (HRC and/or HRFS)],冷轧卷材、镀锌板及预涂板[Cold Rolled Coil (CRC), Galvanized Steel (HDG/GI), Pre-painted Steel (PPGI)]以到岸价(CIF)从价税结合最低从量关税实施保障措施(含临时保障措施),具体见附表。

  其中,钢坯案调查期为2021年至2024年;热轧板卷案调查期为2021年1月至2024年12月,涉案产品不包括厚度超过20毫米且宽度超过1600毫米的热轧扁钢板,以及碳含量不超过0.02%、用于搪瓷(ED)/IF钢的热轧钢卷或热轧钢板;冷轧卷材、镀锌板及预涂板案调查期为2022年至2024年,涉案产品不包括涂有抗菌保护涂层的镀锌钢、涂有塑料PET或VCM的镀锌钢、涂有厚度不小于200微米增塑溶胶涂层的镀锌钢等。

  2025年9月10日,埃及对进口钢坯启动保障措施调查,与此同时,建议自2025年9月14日起对涉案产品以到岸价征收临时保障措施税,税率为16.2%且不低于4613埃及镑/吨,措施有效期为200天。2026年3月12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埃及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称,埃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建议以配额形式实施保障措施。

  2025年4月22日,埃及对进口热轧板卷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26年2月18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埃及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称,埃及调查机关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

  2025年9月10日,埃及对进口冷轧卷材、镀锌板及预涂板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26年3月3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埃及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称,埃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保障措施税。


  产品名称

埃及税号

保障措施税

202642日至2026913

2026914日至2027913

2027914日至2028913

钢坯

72.07

到岸价(CIF13.12%且不低于70美元/

到岸价(CIF12%且不低于64美元/

到岸价(CIF11%且不低于59美元/

轧板卷

7208.10

7208.25

7208.26

7208.27

7208.36

7208.37

7208.38

7208.39

7208.40

7208.51

7208.52

7208.53

7208.54

7208.90

7211.14

7211.19

7225.30

7225.40

7226.91

7226.990010

到岸价(CIF13.6%且不低于76美元/

到岸价(CIF13.5%且不低于75美元/

到岸价(CIF13.4%且不低于74美元/

冷轧卷材

720915

720916 

720917 

720918 

720925 

720926 

720927 

720928 

720990 

721123 

721129 

721190 

722692

到岸价(CIF13.7%且不低于83美元/

到岸价(CIF13%且不低于79美元/

到岸价(CIF12.5%且不低于76美元/

镀锌板

721041

721049 

721230 

721250 

722592 

7226990020

到岸价(CIF14%且不低于93美元/

到岸价(CIF13.5%且不低于90美元/

到岸价(CIF13%且不低于86美元/

预涂板

721070

721090 

721240 

721260 

722599

到岸价(CIF14.5%且不低122美元/

到岸价(CIF14%且不低于118美元/

到岸价(CIF13.5%且不低于114美元/



◆澳大利亚修改对华热轧钢卷双反初裁结果

  2026年4月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42号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热轧钢卷(Hot Rolled Coil Steel)反倾销和反补贴初裁所确定的保证金作出修改如下:鉴于已停止对出口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Baoshan Iron & Steel Co Ltd)、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Baosteel Zhanjiang Iron &Steel Co Ltd)、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Meishan Iron & Steel)以及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Hunan Valin Lianyuan Iron & Steel Co Ltd)的反补贴调查,故不征收临时反补贴税;上述四家出口商的临时反倾销税如下: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Baoshan Iron & Steel Co Ltd)为104.1%,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Baosteel Zhanjiang Iron & Steel Co Ltd)为36.0%,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Meishan Iron & Steel)为64.6%,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Hunan Valin Lianyuan Iron & Steel Co Ltd)为38.9%;中国其他出口商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保持不变,即116.9%。

  2024年11月15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93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BlueScope Stee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热轧钢卷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5年12月2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133号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208.10.00.31、7208.25.00.32、7208.26.00.33、7208.27.00.34、7208.36.00.35、7208.37.00.36、7208.38.00.37、7208.39.00.38、7208.40.00.39、7208.53.00.42、7208.54.00.43、7208.90.00.30、7211.14.00.40、7211.19.00.41、7225.30.00.17、7225.40.00.22、7225.40.00.24、7226.91.00.67。


◆越南对华热轧板卷作出反规避初裁

  2026年4月2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612/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板卷(越南语:ph?m thép cán nóng)作出反规避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涉案产品经过轻微改变以规避反倾销税,对宽度超过1880毫米且小于等于2300毫米的热轧板卷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为27.83%。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08.25.00、7208.26.00、7208.27.19、7208.27.99、7208.36.00、7208.37.00、7208.38.00、7208.39.20、7208.39.40、7208.39.90、7208.52.00、7208.53.00、7208.54.90、7208.90.90、7211.14.15、7211.14.16、7211.14.19、7211.19.13、7211.19.19、7211.90.12、7211.90.19、7225.30.90、7225.40.90、7225.99.90、7226.91.10、7226.91.90。措施自公告发布15日后生效。

  2024年7月26日,越南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热轧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2025年7月4日,越南对该案作出反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23.10%~27.83%的反倾销税,措施自2025年7月6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对印度涉案产品作出否定性终裁,决定不对印度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并终止反倾销调查;与此同时,越南不接受中国企业提出的价格承诺。2025年10月27日,越南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板卷反倾销案启动反规避调查。


◆印尼对华热轧钢卷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4月2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KADI)发布第AD.03/173/KADI.1/04/2026号公告称,应印尼生产商PT. Krakatau Posco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钢卷(Hot Rolled Coil of Other Alloy)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硼含量为0.0008%~0.003%及(或)钛含量小于等于0.025%的热轧钢卷,涉及印尼税号ex7225.30.90项下的产品。

  调查机关(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联系方式:

  KOMITE ANTI DUMPING INDONESIA

  Kementerian Perdagangan Gedung 1 Lantai 5

  Jl. M.I. Ridwan Rais No.5, Jakarta 10110

  电话:62-21-3850541

  邮箱:kadi@kemendag.go.id

  2020年3月9日,印度尼西亚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钢卷发起反倾销调查。2022年3月14日,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发布第15/PMK.010/202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涉案产品征收4.2%~50.2%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2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印度对华无缝钢管和空心型材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3月2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Jindal Saw Limited、Kirloskar Ferrous Industries Limited和Maharashtra Seamles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除铸铁和不锈钢以外的铁、合金或非合金的无缝钢管和空心型材[Seamless Tubes Pipes and Hollow Profiles of Iron, Alloy or Non Alloy Steel(other than cast iron and stainless steel)]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304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至2023年、2023年至2024年、2024年至2025年以及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015年7月8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管和空心型材启动反倾销调查。2016年12月9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7年2月17日,印度财政部发布第7/2017-Customs (ADD)号通报,决定自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扣除/调整需缴纳的保障措施税(如果有)后的进口商品报关价(Landed Value,前提是低于最低限价)与最低限价(961.33美元/公吨-1610.67美元/吨)之间的差额部分。

  2021年2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ISMT Limited和Jindal Saw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除铸铁和不锈钢以外的铁、合金或非合金的无缝钢管和空心型材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7月30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1年10月28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64/2021-Customs(ADD)号,决定自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除铸铁和不锈钢以外的铁、合金或非合金的无缝钢管和空心型材继续以最低限价的方式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最低限价维持原审终裁不变。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10月27日。


◆墨西哥对涉华热轧钢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6年3月23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热轧钢(西班牙语:aceros laminados en calient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出口商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Meishan Iron & Steel Co., Ltd.)为0.2304美元/千克、武汉钢铁有限公司(Wuhan Iron & Steel Co., Ltd.)为0.2160美元/千克、未被抽样的合作生产商/出口商为0.2242美元/千克、其他中国生产商/出口商为0.2304美元/千克;越南生产商/出口商为0.1960—0.1969美元/千克。涉案产品为铁、碳钢或合金钢制成的,无论是否酸洗,未经涂镀,厚度不超过25.4毫米、宽度不限的热轧板材,涉及TIGIE税号7208.10.03、7208.25.02、7208.26.01、7208.27.01、7208.36.01、7208.37.01、7208.38.01、7208.39.01、7208.40.02、7208.51.04、7208.52.01、7208.53.01、7208.54.01、7208.90.99、7211.13.01、7211.14.91、7211.19.99、7225.30.91、7225.40.91、7226.91.07以及9802.00.01、9802.00.02、9802.00.03、9802.00.04、9802.00.06、9802.00.07、9802.00.10、9802.00.12、9802.00.13、9802.00.14、9802.00.15、9802.00.17、9802.00.19、9802.00.20、9802.00.21项下的产品。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四个月。

  利用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2025年3月3日,墨西哥对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热轧钢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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