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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华不锈钢无缝钢管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4年5月3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无缝钢管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及该倾销对欧盟产业造成的损害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维持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率为48.6%~71.9%,具体为:上海金昌不锈钢管制造有限公司48.3%,温州市江南钢管制造有限公司48.6%,附件所列公司(久立特材、华迪、青山钢管、武进不锈、上海上上等浙江、江苏、上海等地的29家公司)56.9%,常熟华新特殊钢有限公司等其他公司71.9%。本案涉及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7304 11 00、7304 22 00、7304 24 00、ex 7304 41 00、7304 49 10、ex 7304 49 93、ex 7304 49 95、ex 7304 49 99和ex 7304 90 00(欧盟TARIC编码为7304410090、7304499390、7304499590、7304499990和7304900091)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2010年9月30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无缝钢管进行反倾销调查。2011年12月20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无缝钢管作出反倾销终裁。2016年12月10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无缝钢管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8年3月6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无缝钢管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23年3月3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无缝钢管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韩国对越南冷轧不锈钢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4年5月30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案件调查号23-2024-5)称,应韩国企业申请,对原产于越南的冷轧不锈钢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7219.31.1010、7219.31.1090、7219.31.9000、7219.32.1010、7219.32.1090、7219.32.9000、7219.33.1010、7219.33.1090、7219.33.9000、7219.34.1010、7219.34.1090、7219.34.9000、7219.35.1010、7219.35.1090、7219.35.9000、7219.90.1010、7219.90.1090、7219.90.9000、7220.20.1010、7220.20.1090、7220.20.9000、7220.90.1010、7220.90.1090、7220.90.90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